校考简章 艺考头条 手机版

内蒙古师范大学的主页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呼和浩特

2012年音乐学院区外招生简章

来源:内蒙古师范大学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3-10-31 13:57:54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
 
  音乐表演专业:培养掌握音乐表演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音乐表演、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表演与教学的音乐工作者。
 
  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音乐学20名: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限山西、陕西、广东、山东、河北等地)考生;
 
  2、音乐表演20名: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限山西、陕西、广东、山东、河北等地)考生;3、舞蹈专业10名(限山西、陕西、广东、山东、河北等地)考生。
 
  注:上述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最后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学费标准:7000元/年。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按照各省市2012年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舞蹈专业考生年龄限22周岁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术科加试。没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名费200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区外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专业

山西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

1月28日—29日

1月29日—30日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山东省: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潍坊市)

1月30日—31日

2月1日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市)

2月4日— 5 日

2月6日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广东省: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

2月8日—9日

2月10日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

2月12日—13日

2月14日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

  六、考试科目
 
  音乐学、音乐表演:
 
  1、声乐考生演唱自选曲目两首,其中一首清唱,一首带伴奏(伴奏自带);
 
  2、钢琴、手风琴、器乐考生演奏自选曲目二首(其中一首也可以是练习曲);
 
  3、音乐综合考试(视唱、模唱),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舞蹈专业:
 
  1、基本功测试 (软开度、跳、转、翻、技巧等) ;
 
  2、舞蹈表演测试(2分钟内,伴奏自带);
 
  3、即兴表演测试(按指定音乐即兴起舞,限命题表演);
 
  4、音乐测试:模唱、节奏模仿。
 
  七、成绩考核与划线
 
  1.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500分,各专业分值具体分配如下: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考试400分,音乐综合考试100分(视唱60%、模唱40%)。
 
  舞蹈专业:基本功考试200分,舞蹈表演150分,即兴表演100分,音乐素质考试50分(模唱60%,节奏模仿40%)。
 
  2.划线办法:
 
  各专业中的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者,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分别划线。请考生按照各省市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艺术类考试成绩时间,来查询自己的专业成绩。也可于5月18日后登陆www.imnu.edu.cn查询术科加试合格情况及考试成绩。
 
  八、政审和体检
 
  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九、录取方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各省市招生办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文化课达到各省市的分数线以上,各专业分别划线录取。各专业计分办法:专业课成绩按60%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两项成绩相加,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招生录取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十、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联系电话:(0471)4392552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471)4392514、4392529
 

 

我有艺考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上看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

4008-776-226

工作日10:00 - 18:00

扫码下载App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