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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省外)

来源:贵州民族大学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3-06-09 10:08:37

 

  2012年,贵州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面向贵州、天津、湖南、湖北、河北、江西、江苏、山西、山东、河南、陕西、安徽、云南、辽宁、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代码:10672。
 
  一、招生专业
 
  (一)本科
 
  1.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5900元/年  含音乐学普修、民族音乐学)
 
  2.音乐表演(本科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6200元/年  含声乐、器乐、作曲)
 
  3.舞蹈学(本科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6200元/年)
 
  4.美术学(本科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5900元/年  含中国画、油画、版画)
 
  5.艺术设计(本科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5900元/年  含平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民间工艺美术)
 
  6. 动画(文理兼招  学制四年  学费6000元/年)
 
  7.广播电视编导(本科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6000元/年)
 
  8.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 (本科 学制四年文理兼招  学费12000元/年)
 
  9. 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2012年开设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方向)、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民族旅游产品设计方向)、音乐学、音乐学(芦笙表演方向)本科专业,文理兼招,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年。
 
  (二)高职(专科)
 
  1. 音乐表演(高职学制二年 文理兼招  学费4800元/年)
 
  2. 舞蹈表演(高职学制二年 文理兼招  学费4800元/年)
 
  3. 空中乘务(专科学制三年 文理兼招  学费10000元/年)
 
  二、考试内容、报考要求
 
  (一)本 科
 
  1. 音乐学(含音乐普修、民族音乐学)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1)音乐普修
 
  考试科目:①主修(声乐、器乐);②视唱练耳。
 
  各专业方向具体考试内容(按报考专业主科分类): 
 
  器乐:乐曲演奏;视唱练耳。 
 
  声乐:歌曲演唱;视唱练耳。 
 
  (2)民族音乐学
 
  考试科目:①命题创作及音乐常识笔试;②视唱练耳。
 
  2. 音乐表演(含声乐、器乐、作曲)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①主修(声乐、器乐、作曲);②视唱练耳。
 
  各专业方向具体考试内容(按报考专业主科分类): 
 
  器乐:乐曲演奏;视唱练耳。 
 
  声乐:歌曲演唱;视唱练耳。 
 
  作曲:作曲理论及歌曲创作笔试;视唱练耳。
 
  音乐学、音乐表演分别单独考试,专业成绩分别单独计分,考生应须对应填报志愿。
 
  3. 舞蹈学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基本功测试、形体测试、模仿、舞蹈表演。
 
  4. 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5. 广播电视编导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1)面试
 
  现场抽题,根据题卡提供之关键词,作编导创意,考官提问,时间控制在3-5分钟。
 
  (2)笔试
 
  先组织观看视频,然后在150分钟内考生完成两个部分的考核:①撰写1000字左右的视频材料分析;②根据考卷中提供考核的关键词,编写500字左右的故事。
 
  6.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
 
  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空乘类专业联考,或我校认可的专业考试。
 
  报考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好。
 
  (2)年龄: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高:女生161-173cm,男生173-183cm。
 
  (4)视力:男生双眼裸视C字表0.7以上,女生双眼矫正视力0.5以上。无色盲、色弱。
 
  (二)高职(专科)
 
  1. 音乐表演: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音乐类专业联考。
 
  2. 舞蹈表演: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舞蹈类专业联考。
 
  3. 空中乘务: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空乘类专业联考,或我校认可的专业考试。
 
  (三)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本科)
 
  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民族旅游产品设计方向)、美术学(书法方向):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或书法联考。
 
  音乐学: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音乐类专业联考。
 
  三、招生计划
 
  详见《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最终的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报考办法
 
  凡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者,持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艺术类专业省外考点及时间安排》。
 
  七、成绩公布及专业合格证发放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jc.gznc.edu.cn)上公布,考生凭考生号或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八、文化课考试
 
  凡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凭专业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办理高考艺兼文或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统考。
 
  九、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专业报名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录取原则
 
  (一)贵州民族学院
 
  本科:根据考生志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高职(专科):根据考生志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民族旅游产品设计方向)、音乐学:根据考生志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书法方向):根据考生志愿,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毕业待遇
 
  (一)贵州民族学院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二)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毕业生根据国家就业政策推荐就业。
 
  十二、其他
 
  1. 考生差旅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2. 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绘画用具(除纸张考试卷外)一律自备。
 
  十三、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学院招生办:0851-3610412(传真)
 
  联系人:欧阳章领
 
  网址:http://zjc.gznc.edu.cn
 
  贵州民族学院传媒学院:0851-3610975
 
  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舞蹈学院:0851-3610175 3612799(传真)
 
  贵州民族学院美术学院:0851-3611407 3613799(传真)
 
  贵州民族学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0851-3610275 3610276 3610303
 
  贵州民族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0851-3610365
 
  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0851-361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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