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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

广西南宁30所独立

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2021年联合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来源:广西艺术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4-04-07 09:23:12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1]22号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广西艺术学院与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联合开展“环境设计”产教融合协同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项目,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夯实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办学模式,更好地培养服务于生产管理一线的应用型人才。


一、联合办学实力

1、广西艺术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全国7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单位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校前身是我国著名音乐家满谦子先生和现代杰出画家、美术教育家徐悲鸿先生以及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吴伯超先生于1938年倡议建立的“广西省会国民基础学校艺术师资训练班”。在8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满谦子、徐悲鸿、吴伯超、阳太阳、陈烟桥、陈良、黄独峰、朱培钧、陆华柏、李志曙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曾长期耕耘在学校,他们执教治学,弘文励教,为学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

学校现有四个校区,分别是位于南宁市的南湖校区、相思湖校区、西校区和桂林校区,总占地面积为655.13亩。学校下设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培训中心、国际教育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15000人左右。

学科专业方面,现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8个本科专业,11个高职专业。学校已实现艺术学门类5个一级学科设置全覆盖,在国家布点的艺术学门类29个基本专业、4个特设专业里,我校已设置有30个,覆盖率达到90%,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在国务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美术学一级学科评定为B+(全国前20%,广西仅有两个B+)、音乐与舞蹈学和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评定为B(全国前30%,广西仅有8个B),在全区10个最好学科里我校占了3个,被评定为B以上的学科比例达50%,居全区高校第一。同时,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评定为C+(全国前50%)。目前,我校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2个一级学科获批列入广西一流学科建设,5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专业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广告学是全国首批6个国家级一流专业之一。

师资队伍方面,目前拥有教职工13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40多人,专任教师924人,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获聘自治区八桂学者岗位,2人获聘自治区八桂青年学者岗位,5人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专家”称号,1人入选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入选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入选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在自治区计划5年间培育的80个“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项目中,我校拥有2个高水平创新团队及2位卓越学者。拥有一批教学名师,1人荣获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2人荣获“全国模范教师”称号、7人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人荣获“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2人荣获“八桂名师”称号,6人荣获“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1人获聘自治区终身教授。目前,学校有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其中1人为副主任委员,广西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4人,秘书长4人,委员19人。

科研创作方面,学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倡导师生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开展艺术创造,五年来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0多项,其他各类科研创作项目800余项,获得专利31项,获得国家艺术基金64项,立项数目在全国几千家申报单位中名列前茅,并实现了在校生获立项的突破,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学校教师出版学术著作数百部,平均每年在国内核心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上百篇,多项咨询报告获自治区领导批示。师生在“金钟奖”“文华奖”“孔雀奖”“桃李杯”“荷花奖”等各级各类专业演展比赛中获得大批奖项,五年来获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18项,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中共有46件作品入选。以学校美术教师为主体的“漓江画派”已发展成为走向世界的文化品牌,为扩大广西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作出了重要贡献。

国际教育方面,学校大力开展以对东盟为主的国际交流与教育合作,先后与21个国家及地区的60所国(境)外院校和国家级艺术团体开展了教育合作交流。由学校举办的“中国—东盟音乐周”“中国—东盟建筑空间设计教育高峰论坛”“中国—东盟舞蹈教育论坛”已成为三个有影响力的国际化专业论坛,每年吸引500余名国外艺术家来校访问,其中“中国—东盟音乐周”已跻身为全国“新音乐”创作的三大平台,并与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当代音乐周”联合申报获得音乐界“奥利匹克”之称的2021年“世界新音乐节”举办权。2012年,外交部和教育部在我校挂牌成立“中国—东盟艺术人才培训中心”,至今为东盟国家培养高端艺术人才800余人。2017年,我校与中国-东盟中心、东南亚教育部长组织高等教育与发展区域中心联合发起成立“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促进区域文化艺术和教育交流。学校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项目在校生645名,留学生66人。马来西亚留学生陈永馨参加“中国好声音”入围2014年度八强,成为最受瞩目的歌手之一;越南留学生杜氏清花多次为中越两国最高领导人表演获得高度赞誉,并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点赞。学校多次承办政府高端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优秀留学生不断涌现,为国际文化艺术交流作出了许多贡献。

面对党和国家新时代高等艺术教育的新要求新部署,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学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走以优化结构和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科兴校、特色优校、文化引领和教育国际化,向着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综合性艺术大学”不断迈进,力争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艺术教育。


2、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高职院校。

学校创建于1958年,秉承“厚德、励学、敦行”的校训,传承一以贯之的土木工程教育传统,培养了一大批建设工程技术精英,为建设行业输送了7万余名优秀专业人才,享有“八桂鲁班摇篮”“建设英才基地”等美誉。2019年12月,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首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被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批准为“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罗文、武鸣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928亩。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员工近800人。设有9个教学系部(土木工程系、建筑与规划系、管理工程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等)、3个中心(实习训练中心、继续教育中心、对外合作交流中心)、2个设计院(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勘察设计院)。开设全日制高职专业41个,其中,央财支持服务产业能力专业2个,自治区级优质专业6个,自治区级急需专业1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2个,自治区级优势专业4个。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9门。拥有“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建筑技术专业性实训基地”等6个国家级实训培训基地以及8个自治区级示范型实训基地、6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1个民族文化传承职业教育基地。

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双师”比例高、近800人的教职工队伍,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广西优秀教师2人,广西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教师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了从全日制高职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办学格局,建立起全程化、全覆盖的“课堂教学-项目训练-岗位锻炼-企业实践”的教育体系,是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全国“建设行业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建设学校”,是广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试点单位”,荣获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等授予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和自治区文明委、教育厅等部门授予的“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就业先进单位”“自治区高等学校安全文明单位”“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学校重视校园文化建设,获教育部“高校校园文化优秀成果优秀奖”和“广西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多所大学、机构和企业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近年来,学校凭借毗邻东南亚的地缘优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努力建设助力建筑企业“走出去”的行业人才培养培训服务新地标。


3、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简称“广西建科院”)是广西区内唯一的省级综合性建筑科研设计单位,以设计为主业、工程检测、监理等多业并举发展,设有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同时专门从事绿色建筑及节能技术、设备、建材产品的研究开发的广西建筑节能技术重点实验室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中。广西建科院有各类技术人员534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3人,高级工程师90人;留学回国人员6人;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的各类注册人员100余人;涵盖的专业范围包括建筑学、结构工程、城市规划、暖通空调、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材料、风景园林、岩土工程、自动控制、计算机应用、项目管理等学科,已形成一支创新意识强、科研经验丰富、梯队配备合理的研发队伍。先后被授予“全国建设科技进步先进集体”、“工程建设标准化先进集体”、“建设系统集体二等功”等荣誉称号。2009年广西建科院企业技术中心获得认定并于2011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复评审,是广西科技厅确定的首批广西创新型试点企业(桂科政字〔2009〕171号文),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我院作为依托单位的“广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程技术中心”获批组建(桂科计字〔2011〕195号)。

60年多年来,广西建科院先后承担国家、行业、地方的近百项科研项目,产生了众多科研成果,如70年代的升层法施工技术、大板住宅成套技术;80年代的混凝土砌块系列研究、大孔混凝土技术;90年代的小康住宅、高强混凝土技术、预应力技术、结构加固技术;2000年以后的房屋整体平移技术、异性框架柱结构体系、建筑节能技术、绿色建筑技术等。先后荣获了全国科学大会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建设工程总局优秀科研成果奖、建设部科技成果奖、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广西科学大会奖、广西建设科技进步奖等奖项近50项,有多项研究成果填补广西空白或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同时,紧紧围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核心技术体系,逐步形成了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领域的广西科研领头地位。“十一五”以来,获得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8项,主编或参编并颁布实施的行业及地方标准共计10余项,另有多项行业和地方标准正在编制中。

此外,广西建科院在技术研发领域加大投入,积极开展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与广西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同济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等全国重点高校以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科院上海分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在课题研究、标准编制和重大项目研发等领域均有合作,并取得多项合作研究成果。


二、招生专业

1.院校代码:10607

2、专业代码:130503

3、专业名称:环境设计

4、学制:全日制四年

5、授予学位门类:艺术学

6、人才培养定位:培养具有跨学科、跨校企全局视野、敏锐本土意识、扎实专业素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掌握较全面的人居环境设计理论及业务技能,能在企事业和设计研发等单位从事人居环境的设计、项目实施与管理等工作,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本科人才。

7、人才培养模式:全程实行校企三方产教融合协同培养模式:第一至五学期,学生在广西艺术学院学习;第六至八学期,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学习,并由三方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以新工科工艺融合专业集群为教学核心载体,运用整体的、跨学科、跨校企的教学方法,整合人居环境设计相关专业知识,通过空间设计语言、艺术表现方式、工程技术与管理等对人居环境、人与环境交互关系等领域进行教学与研究。联合招收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

8、人才培养优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够在两所高校、一所设计院之间跨校企学习,接受不同育人文化的训练,开拓多元化的艺术与技术的融合角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广西艺术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广西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广西艺术学院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通过职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方式,可拥有多个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既拥有艺术学的扎实理论,又具备企业技术工程师对应的岗位职业能力,可以在设计院胜任工作岗位,也可报考相关专业的专业硕士。


三、招生计划

仅面向广西生源招生,计划招生人数30人。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132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标准:

(1)广西艺术学院:按实际安排入住房间标准缴纳,具体见银行缴费系统提示(相思湖校区1350元/生·学年),最终按实际入住房间标准多还少补。

(2)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学生宿舍有4、5、6、8人间四种类型,住宿实际收费950-1400元/生·学年,届时根据实际安排入住房间标准缴纳住宿费。

其它收费项目详见录取通知书中有关缴费项目、标准及方式内容说明,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


五、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广西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本简章由广西艺术学院教务处、建筑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和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咨询联系方式:

1、广西艺术学院

学校官网网址:https://www.gxa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官网:https://zsb.gxau.edu.cn/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71-5333126,5317393(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771-5333130

学校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

邮政编码:530022

2、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官网网址:https://www.gxjsxy.cn/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71-3834473,3836067

学校通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

邮政编码:5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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