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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

郑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来源: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2-08-17 16:16:5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学办[2021]80号文),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92,在豫招生代码6285。

第五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郑上路81号,邮政编码450121。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办学特点: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严谨、求是、敬业、奉献”为校训,按照“教育、科研、生产、实训”四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以高尚的师德感染学生,以优良的校风熏陶学生,以扎实的专业课程发展学生,以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学生,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以就业为导向,采取与企业和社会用人单位相联系的“订单式”培养模式,加强与企业的融合,逐渐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1年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合理安排各专业省内计划,同时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学生。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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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提档。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符合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清”的原则,依照考生专业志愿,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者,先后依据语、数、英成绩进行排序。

2.进档考生根据其志愿,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如果第一志愿专业已满,则以分数高低参与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3.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若服从调剂,将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将按规定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共两个,分别是音乐表演和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

1.音乐类(音乐表演专业)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录取时按照(文化成绩×50% +专业成绩×50%)的计分方法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等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美术类[ 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专业]

按照河南省投档规则,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它小语种教学。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政策。


第六章 其 它

第二十二条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请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院。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以往核定的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为37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为4200元/生•年。除学费外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按每学年700元预收教材费,教材费每学年实际核算后,按学年多退少补;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不同进行收费,6人间每生每年700元,其它房间每生每年400元。

第二十六条 奖励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置了优秀大学生、综合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开辟了新生“绿色通道”,设置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颁发郑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学生递交与企业签定就业协议书后,颁发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印制的就业报到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全国各省都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形式,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0371-64961768 网址:http://www.zz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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