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院美术类专业使用省联考成绩。
表演类、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和书法学专业考生报考专业(方向)属于省联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使用省联考成绩(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不属于省联考范围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个别省份在省联考合格基础上,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详见我院网站后期详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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