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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官方网站    更新时间:2022-12-16 18:37:40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具有110多年的办学历史。艺术类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位点众多,拥有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以及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等多个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及硕士学位授权点。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艺术专业本科生。

一、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向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生)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培养具备主持采访、影视制作、创意策划和文案写作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电媒体、网络新媒体、影视公司、出版发行机构、政府和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节目主持、出镜采访、影视编导、企划撰稿、策划执行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收

本科生30名(文理不限),其中面向江苏省招生20名,面向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招生10名;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无色盲、色弱,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 米及以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年12月10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2月30日23 时59分关闭报名系统)。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8:00-下午16:3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南大楼)

3.报到要求: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年

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及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6年1月21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南大楼)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播报(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综合素质考查(当场随机抽题问答,文学常识问答)

(4)才艺展示,在下列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

①器乐(自带,钢琴演奏不列入考试范围)、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伴

奏乐请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进入普通U盘,现场备有MP3播放器,提供U盘中的MP3文件读取,考生不可带入任何具有录放功能的电子产品);

②朗诵自备文学作品(在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形式中任选

一种,限时2~3分钟)。专业考试四项满分为300分,其中指定稿件播报、话题评述、才艺展示项满分各为80分,综合素质考查项满分为60分。

7.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对于合格考生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江苏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

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认可我校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二、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面向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招生)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及文艺团体培养各类编导、策划及节目主持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招收本科生32名,

其中面向江苏省招收24名(文理不限),面向浙江、湖南两省各招收4名(均为文科3名,理科1名);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工作。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

我校将不再对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组织校考,考生直接参加生源所在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或统考。

2.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根据高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人才选拔的需求,参照义务教育中学阶段课程标准,重点考查考生的影视作品分析及创作的基本能力、综合艺术感悟能力、审美能力,考核科目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300分)。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17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7 日17时)。联考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信息和网上缴费。

网报系统实行考生个人确认,支持银联卡付款。考试费按每生4门考试科目共240元收取。

(2)考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左右起(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新传大楼)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7日 上午9:00-11:30,影评创作

2016年1月17日 下午14:30-16: 00,故事创作

笔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3)考试内容

(笔试科目:包括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满分为200分。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各100分;

A.影评写作主要考查考生的影视审美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考核方式为考生观看影视作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影评写作,字数不少于1000字,考试时间(含影片播放时间)共2小时30分钟。

B.故事创作主要考查考生的想象力、艺术思维和感悟能力、艺术表现与创作能力。考核方式为考生根据题目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写一个故事。字数不少于800字。故事创作考试时间共1小时30分钟。

面试科目:包括才艺展示和综合素养考察,满分为100分。其中,才艺展示20分,综合素养考察80分。

A.才艺展示考试目的为考查考生的自然条件、才艺水平和艺术修养。考试内容为在演唱、演奏、舞蹈、朗诵、小品五类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考试现场仅提供钢琴,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伴奏音乐,请事先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至普通U盘,考试现场提供播放器。考生不得将任何具有录、放音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时间不超过2分钟。

B.综合素养考察考试目的为考查考生的性格爱好、特点特长;口头表达能力、艺术感悟能力、独立判断能力和生活观察能力;心理素质、临场应变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考试形式为考生现场回答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知识及专业能力相关的问题。时间不超过4分钟。

3.有关浙江省、湖南省考生需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试安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江苏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和专业分(江苏考生要求达到联考前300名)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 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

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三、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面向江苏省招生)

(一)培养目标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网络与新媒体传播机构、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企事业单位、文艺团体及其他影视创作部门培养专业扎实、技法娴熟、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悟力与创造力的应用型高级摄影摄像人才。毕业生可在上述单位从事影视摄影、影像编辑、后期剪辑、节目制作等工作。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年,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面向江苏省招收本科生20名(文理不限);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影视摄影与制作事业相关专业工作。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南京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校考),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年12月10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2月30日23 时59分关闭报名系统)。上述工作完成后,须用A4纸打印本专业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2.报到时间:2016年1月22日上午8:00-下午16:30

3.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大厅(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4.报到所需材料: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5.考试时间:2016年1月23日

6.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7.考试内容

考试方式为笔试,包括视觉故事构成、影视图像分析、影视摄影基础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每个科目满分100分,专业成绩总分300 分。

(1)视觉故事构成考试内容:主考方提供多种图案素材,考生经构思后,任意选择素材中适用的图案进行剪贴组合,构成具有故事情节的四幅连环组图,并在每幅图案下面配以简要的文字说明,对图案所表现的内容进行阐述。四幅连环组图与简要的文字说明构成一个完整的视觉故事。

具体说明:

考生可任意选择与使用考试提供的图案素材(数量不限)进行剪切、拼接、粘贴到试卷中形成组图并可对组图进行加色和绘画。

考生不得自带图案素材,违者按作弊论处。

考生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工具。

(2)影视图像分析考试内容:主考方提供影视作品截图3-5幅,并从影视

摄影专业角度提出艺术形式、表现技巧、主题思想等方面的问题,请考生回答。

参考书目:

骆志伟:《影视作品分析》,重庆大学出版社,2015年出版

李培林:《摄影创作与审美》,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

(3)影视摄影基础考试内容:

影视摄影基础知识,包括静态图片摄影知识与动态影视摄影知识。

参考书目:

卜新章:《摄影基础——摄影实战技巧》,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郑国恩:《影视摄影艺术》,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8.成绩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我校将向考试合格的考生发放书面通知。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高考文化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全省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

(校考)专业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四、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面向江苏省招生)

(一)培养目标

招生专业(类)

培养方向

培养目标

就业去向

美术学类

美术教育

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开拓能力的美术学师资。

从事中、高等学校美术教学、教学研究人员、其他教育等工作。

雕塑

培养基础扎实、具有一定创作能力的雕塑家和专业教师。

从事专业雕塑创作、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以及教育工作等

油画

培养基础扎实、具有一定创作能力的油画家和专业教师。

从事专业油画创作和美术教学等

水彩水粉画

培养基础扎实、具有一定创作能力的的画家和专业教师。

从事专业美术创作和美术教学等

中国画

培养基础扎实、具有一定创作能力的中国画家和专业教师。

从事专业中国画创作和美术教师等

摄影

培养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技能扎实,表现理念新颖,能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系统掌握图片录入及影像处理,图形表现等相关的媒体艺术表现语言的影像类专门人才。

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媒体、广告媒体的影像类工作,及大学本、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具有一定艺术设计、调研、策划、开发、管理及研究能力,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企业产品装潢、广告、品牌推广工作;从事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的研究与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的教学工作。

环境艺术

培养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环境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设计院、规划院、房产开发公司以及各装饰公司、设计公司、园林公司、广告公司的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工作;从事一定的环境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展示设计

培养对展示设计所涉及的空间、造型、色彩、材料、制作工艺、多媒体以及声光电等手段具备很强的综合运用能力的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

从事社会、文化、科技、政治、经济、贸易等各种宣传推广活动的展示策划工作,同时也可到经济主管行政单位宣传部门及各展示公司、展示场馆部门就业。

漆艺设计

培养具有漆艺设计、制作技能和漆画创作能力的专门人才。

从事漆艺的设计与开发工作、漆画的创作,或从事教学和设计管理方面的工作。

陶艺设计

培养具有陶瓷艺术设计、制作及生产、经营、调研、管理开发等多方面的才能,并具有现代陶瓷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陶瓷艺术设计与开发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教学工作,从事陶瓷制作与管理工作。


动画

培养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动画设计、制作、策划、创意编辑及研究能力,并具有现代动画设计思维能力和动画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动画的创作,从事商业广告动画设计与开发。从事动画制作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动画设计的教学工作。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历及课程设置

专业(类)

学制

学历

科类寸

考试形式

主要课程

美术学类

四年

本科

艺术

参加省统考

大类招生,按照雕塑、美术教育、油画、水彩水粉画、摄影、中国画等6个专业方向开设课程。

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四年

本科

艺术

参加省统考

大类招生,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展示设计、漆艺设计、陶艺设计等5个专业方向开设课程。

动画

四年

本科

艺术

参加省统考

连环画、动画造型设计、动画背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FLASH、3DSMAX、动画片制作工艺、后期编辑合成等。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动画等相关专业工作。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及动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全省统考)。

2.江苏省统考:

(1)报到时间:2015年12月5日(上午8:30——下午4:3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3)考试时间:2015年12月6日

(4)考试地点: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分考区,设点考试(填报志愿时不受考点限制),统考考点的考试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苏州大学: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扬州大学:扬州市、泰州市

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市、宿迁市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连云港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连云港市淮安市教育考试院:淮安市

(5)考试科目:

速写(八开铅画纸,全身人物动态速写(提供相关文字或图片)),考试时间为30分钟;

素描(八开铅画纸,人物头像、石膏像或物体(提供人物头像图片、石膏像图片、世界美术史上名家作品图片或物体图片)),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

色彩(四开铅画纸,静物默写),考试时间为3小时。

速写、素描和色彩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速写60分,素描120分,色彩120分。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高考文化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江苏省美术统考前30名的考生英语单科不作要求)和专业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录取时将按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而成的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大类招生专业方向选择办法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即划分专业方向。美术学类按照雕塑、美术教育、油画、水彩水粉画、摄影、中国画等6个专业方向培养学生,设计学类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展示设计、漆艺设计、陶艺设计等5个专业方向培养学生。专业方向选择的办法为,按照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学生入学后填写的专业方向志愿申请,完成专业方向志愿选择。

(八)有关事项的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全省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五、美术学院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
(面向江苏省外招生)

(一)培养目标

招生专业(类)

培养方向

培养目标

就业去向

美术学类

美术教育

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开拓能力的美术学师资。

从事中、高等学校美术教学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他教育工作等。

雕塑

培养基础扎实、具有一定创作能力的雕塑家和专业教师。

从事专业雕塑创作、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以及教育工作等。

油画

培养基础扎实、具有一定创作能力的油画家和专业教师。

从事专业油画创作和美术教学等。

水彩水粉画

培养基础扎实、具有一定创作能力的的画家和专业教师。

从事专业美术创作和美术教学等。

中国画

培养基础扎实、具有一定创作能力的中国画家和专业教师。

从事专业中国画创作和美术教师等。

摄影

培养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技能扎实,表现理念新颖,能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系统掌握图片录入及影像处理,图形表现等相关的媒体艺术表现语言的影像类专门人才。

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媒体、广告媒体的影像类工作,及大学本、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具有一定艺术设计、调研、策划、开发、管理及研究能力,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企业产品装潢、广告、品牌推广工作;从事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的研究与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的教学工作。

环境艺术

培养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环境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设计院、规划院、房产开发公司以及各装饰公司、设计公司、园林公司、广告公司的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工作;从事一定的环境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展示设计

培养对展示设计所涉及的空间、造型、色彩、材料、制作工艺、多媒体以及声光电等手段具备很强的综合运用能力的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

具有展示设计特长的专业设计师,能够从事社会、文化、科技、政治、经济、贸易等各种宣传推广活动的展示策划,同时也可到经济主管行政单位宣传部门及各展示公司、展示场馆部门就业。

漆艺设计

培养具有漆艺设计、制作技能和漆画创作能力的专门人才。

从事漆艺的设计与开发工作、漆画的创作,或从事教学和设计管理方面的工作。

陶艺设计

培养具有陶瓷艺术设计、制作及生产、经营、调研、管理开发等多方面的才能,并具有现代陶瓷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陶瓷艺术设计与开发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教学工作,从事陶瓷制作与管理工作。


动画

培养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动画设计、制作、策划、创意编辑及研究能力,并具有现代动画设计思维能力和动画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动画的创作,从事商业广告动画设计与开发。从事动画制作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动画设计的教学工作。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历、课程设置及招生计划

专业(类)

学制

学历

科类

主要课程

招生计划

美术学类

四年

本科

艺术

大类招生,按照雕塑、美术教育、油画、水彩水粉画、摄影、中国画等6个专业方向开设课程。

各省招生计划数的分配将按照各省参

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四年

本科

艺术

大类招生,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展示设计、漆艺设计、陶艺设计等5个专业方向开设课程。

加我校校考的人数占校考总数(江苏省外考生)的比例测算后划定。

动画

四年

本科

艺术

连环画、动画造型设计、动画背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FLASH、3DSMAX、动画片制作工艺、后期编辑合成等。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并且所在省美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者才可报考我校专业校考。

2.考生根据本简章所公布的各省份报名时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在省“准予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到我校所设的江苏省外考点报名,不接受函报。吉林省考生须在我校辽宁省所设考点参加考试,除吉林省外的考生须在考生当地省份我校所设考点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四)专业考试

1.考生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专业统考或联考并且成绩合格,才可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考生未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则不得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3.如考生所在省已设有我校相关考试类别考点,则考生不得在其他省相同考试类别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4.考试科目

素描(八开画纸,人物头像),考试时间为3小时; 色彩(八开画纸,静物默写),考试时间为3小时。

素描和色彩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50分,色彩150分。

5.江苏省以外考点设置情况:以下待定考点报名、考试时间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为准。(根据我校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联系情况,陆续更新。)

6.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将在2016年4月底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其中考试合格考生以书面形式通知。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以其所在省份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的顺序,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文化分÷所在省份文化分满分×60) +(考生专业分÷该专业满分×40)。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大类招生专业方向选择办法

我校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即划分专业方向。美术学类按照雕塑、美术教育、油画、水彩水粉画、摄影、中国画等6个专业方向培养学生,设计学类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展示设计、漆艺设计、陶艺设计等5个专业方向培养学生。专业方向选择的办法为,按照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学生入学后填写的专业方向志愿申请,完成专业方向志愿选择。

(八)有关事项的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六、美术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面向江苏省、山东省招生)

(一)培养目标

招生专业

培养目标

就业去向

服装与服饰设计

培养具有研究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规律能力以及掌握相应的工艺技术和实践经验能力的综合专业型人才。

从事服装公司及服装企业的设计、技术管理、营销工作;从事模特经纪公司、新闻媒体、广告部门及展览公司等领域的表演及策划工作;从事高校及中等专科学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教学工作。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历、课程设置及招生计划

专业

学制

学历

科类

主要课程

招生计划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本科

艺术

设计史、设计概论、服装设计、服装制板、缝纫工艺、形体塑造、形象设计、服装摄影、服装表演与编导、服装市场与营销等。

江苏省拟3名;山东省拟7名。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有志于从事服装与服饰设计相关专业工作。考生身高要求:男性180cm及以上,女性170cm及以上。

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单独考试(校考)的江苏、山东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网址: 
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年12月10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网报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2月30日23时59分关闭报名系统)。上述工作完成后,须用A4纸打印本专业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

(1)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2)江苏省、山东省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22日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原美楼美术馆(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报到,并参加专业加试。

2.考试说明:

参加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的考生,报到时,考生须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6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及《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以及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1)报到时间:2016年1月22日上午8:00-11:0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原美楼美术馆(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3)考试时间:2016年1月22日下午-1月23日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5)考试科目:

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8开画纸,考试时间3小时。

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CD(WMA格式),女生自备高跟鞋、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备注: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南京师范大学考点接受江苏、山东考生参加考试。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内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分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按照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的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七、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学(实验班)、舞蹈学专业
音乐学专业(面向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招生)音乐学专业(实验班)(面向江苏省招生)舞蹈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一)培养目标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教育依托人文传统底蕴深厚的南京师范大学,在重点培养音乐教师的基础上,同时把培养音乐专业优秀人才作为目标。学院以中国民族音乐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秉承精英教学的传统,致力教学改革和素质创新教育,扩展海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新渠道,考研率稳步上升,毕业生就业率高,出国深造人数多,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活跃在音乐教学、创作、科研和表演领域的高精尖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舞蹈学等专业4年制本科生145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招生专业

培养方向

学制

学历

考试形式

备注

音乐学(江苏省内)

音乐学(师范)

本科

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


音乐学(江苏省内)

音乐学(实验班<师范>)

本科

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

由中央音乐学院支持办学。

音乐学(面向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招生)

音乐学(师范)

本科

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省统考

入校后只提供钢琴、声乐、民族乐器方向教学,每个省份计划6人。(浙江省、湖南省只招收文科生。)

舞蹈学

舞蹈学

本科

面向全国招生,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校考)

招生计划:拟招生共30名,其中江苏省拟15名,其他省份拟15名。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16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专业考试。

舞蹈学专业单独考试(校考)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

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2015年12月10日起开放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缴费,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2月30日23时59分关闭报名系统)。

上述报名程序全部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

有关江苏考生参加全省音乐专业统考的安排,详见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2.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5省专业统考

有关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等5省考生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音乐专业统考的安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

3.舞蹈学专业校考

(1)报到时间:2016年1月20日上午8:30-下午16:00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16 号楼)

(3)报到要求: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2016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办理专业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6年1月21日起(暂定,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6)考试内容: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其中自选技巧展示时间1分30秒内),满分为150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满分为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50分。

舞蹈学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备。

(7)成绩公布及查询:音乐统考成绩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舞蹈学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可在4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bkzs.njnu.edu.cn)查询,合格考生成绩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对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 分(江苏省音乐统考前30名对英语单科不作要求),专业分在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声乐或器乐前300名以内[含300名]的江苏省考生,将按照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对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省统考合格,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的浙江省、广东省、湖南省、安徽省、湖北省考生,将根据各省专业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对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

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关于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的说明

音乐学(实验班<师范>)专业学制为4年,旨在培养新型的学校音乐教育实践与研究人才。实验班课程体系依据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教育理念、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并进行教学工作。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的“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引进目前世界上影响最大、流行最广的三大先进音乐教育体系(达尔克罗兹、奥尔夫、柯达伊),探索出的一条融国际先进音乐教育理念与方法的中国特色音乐教育之路。学生进入“新体系”实验班,除了能够系统地学习世界先进的音乐教育方法外,在本科学习过程中还有机会通过选拔等形式赴中央音乐学院或国外相关音乐学院短期交流学习。

(八)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联考、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可能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

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36、83598093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
http://music.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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